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》、《排污许可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《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》(环办环评函〔2019〕939号)等文件要求,为加快推进我市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,实现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01
排污许可证申领和排污登记范围
02
排污许可证申领和排污登记时限
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行业和管理类别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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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
核发部门
04
排污登记程序
排污许可证申请程序
排污登记程序
排污登记采取网上填报方式。实施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信息平台(http://permit.mee.gov.cn/)上注册并填报排污登记表,点击提交后,由系统自动即时生成登记编号和回执,排污单位自行打印留存。
05
法律责任
06
联系方式